关于再德国持枪自卫有如下3个案例

2008年法兰克福附近一个老猎人打猎准备回家,发现有人动他车里东西,带枪过去自卫射击,对方身亡。法律一审判10个月二审后无罪释放,认为是正当防卫。

2015年汉诺威一个猎人发现有几个小偷开启自己窗户,于是拿枪偷偷开门,小偷发现并逃跑,结果猎人射击导致死亡。判刑3年,原因是对方已经逃跑,不存在正当防卫。

2016年4月北威一个猎人发现半夜有人爬梯子入自己家,对方持刀,猎人射击对方死亡。目前警方认为是正当防卫,法院尚未宣判。

德国法律规定分为Notwehr和Nothilfe,紧急自卫,紧急救助。

Notwehr,规定只有歹徒持有武器(刀具等)威胁被害人生命,且只剩下持枪回击一种可能性的前提下才允许持枪自卫,在开枪后需要第一时间参与救助。

Nothilfe主要针对对第3方的救助,情况和Notwehr要求相同。

歹徒的攻击已经被制止的情况下不可再用枪反击,否则就是防卫过当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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